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新聞編譯】新聞局國際輿情譯稿範例一

機構/媒體:海峽時報(The Strait Times)
標題:哥本哈根峰會帶來新希望(Copenhagen summit offers fresh hope)
作者:Euston Quah(新加坡南洋科技大學環境經濟學教授)與Qiyan Ong(南洋科技大學博士生)
日期:2009年12月29日
譯稿人:賴婷婷、程嘉華
校稿人:程嘉華、賴婷婷

日前,來自全球193國的代表與130位領導人齊聚於哥本哈根峰會上。此峰會不僅使氣候變遷議題獲得前所未有之關注,也迫使世界上的領導人們正視這個問題。

最終,峰會結果並沒有滿足每一方的需求,最重要的原因是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的差異。對後者而言,經濟發展之議題更為重要。然而,部分國家面臨較急迫的問題,如小島國家及沿岸地區國家,他們當然會提出與其他國家不同的要求。

雖然如此,此次峰會仍獲得許多進展。「哥本哈根協定」(The Copenhagen Accord)之共識為限制全球氣溫上升不超過工業化前標準加攝氏2度。雖然此協定不具約束力,但它賦予全球一個科學的標準,在增溫的限度上有了共同認知。各國將可依此目標設定其二氧化碳排放量。

除此之外,各國須重新審視其至2020年前之減碳承諾。雖然無法達成目標不會遭到處罰,但是該協定鼓勵各國政府政策努力解決碳排議題。如此可一改往常虛應故事之態度,全世界亦將見證新社會規範的開始。若部分國家遵守承諾,那麼其他國家也將因同儕壓力而跟進。

另一項突破性進展是,未來3年內,富裕國家將共同募集300億美元,且於2020年前每年籌資1,000億美元,協助貧窮國家適應並減輕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這對長久以來要求富國金援的開發中國家而言,無疑是個好消息。

除了討論如何發放資金外,同等重要的問題是:富裕國家該如何籌集這些資金?是增加稅收?或是削減對外之教育或基礎建設等援助?若提高國內稅收必引發民怨,連帶降低該國提供資金的意願;但若為籌資削減原本的對外援助,如此算來貧窮國家亦未受惠。理想的作法是:於「哥本哈根協定」中制定一項條文,令富國承諾在提供全球氣候變遷基金的同時,不削減於其他方面既有之援助。

哥本哈根協定的另一項成就為:各國認可之減排量審查應當透明化。富裕國家承諾將遵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之碳排放審核程序。儘管許多富國對開發中國家僅須提交國家整體減排報告感到相當失望,然而必須了解的是,許多開發中國家尚無能力準確蒐集並分析數據。因此,在其蒐集與分析能力提升之前,不妨就讓這些國家盡可能提交所有數據。

在明年墨西哥氣候峰會來臨前,各國應遵照於哥本哈根議定之一切原則,提交合宜的排放指標,並就如何減緩並適應氣候變遷進行深入討論。針對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造成之損失,應有更明確的界定與計算,而各國亦須就測量災害損失之方法建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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